以下是关于“强本强基严监严管,资本市场改革扎实推进”的多方面阐述:
强本(强化资本市场根本)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董事会建设,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履职能力。例如,要求上市公司完善独立董事的选聘、履职评价等机制,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真正对公司重大决策、关联交易等进行有效监督,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使监事会在监督公司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明确监事会的监督权力和工作流程,如定期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等,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促进企业稳健经营
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避免盲目多元化扩张。监管部门通过政策引导和监管措施,如对频繁跨界并购且经营不善的上市公司进行问询和监管关注,促使企业将资源集中于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打造和提升。
加强对上市公司风险管理的要求,提高应对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等各类风险的能力。例如,要求上市公司根据自身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并披露风险信息,增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
推动市场规模合理增长
IPO常态化与质量并重
保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常态化,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一方面,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如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为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严格把关IPO企业的质量,在审核过程中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内部控制等进行全面审查,防止“带病闯关”。
优化再融资制度,满足上市公司合理的融资需求。监管部门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再融资规则,例如放宽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部分限制条件,同时加强对再融资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战略发展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强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建设)
完善交易基础设施
提升证券交易系统性能
加大对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技术投入,提高交易处理能力和稳定性。例如,沪深交易所不断升级交易系统,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架构,以应对日益增长的交易规模和复杂的交易策略。目前,交易系统能够在高频交易环境下快速处理大量订单,保障交易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减少交易延迟和卡顿现象。
推动建设多层次的交易市场设施,适应不同类型投资者和证券产品的交易需求。除了主板市场的交易设施外,还积极发展创业板、科创板等特色板块的交易设施,并且针对场外市场如新三板等,构建与之相匹配的交易技术平台,促进市场的分层有序发展。
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
加强投资者教育
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者教育活动,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和市场经营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如开设投资者教育网络课程、举办投资者教育讲座等,向投资者普及证券投资基础知识、证券法律法规以及风险防范技巧等内容。
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长远提高全民的金融素养。在一些学校开展金融知识普及课程,编写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金融教材,让青少年从小接触金融知识,培养理性投资观念。
完善投资者赔偿制度
建立健全证券民事赔偿机制,当上市公司或中介机构存在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时,投资者能够依法获得赔偿。例如,在一些证券欺诈案件中,通过集体诉讼制度(如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提高投资者的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增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
设立投资者保护基金,在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出现风险时,用于弥补投资者的损失。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证券公司缴纳的会费、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等,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兜底”作用。
严监(严格市场监管)
强化信息披露监管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要求
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更加全面、准确、及时。除了传统的财务信息外,还加强对非财务信息如公司战略、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环境信息等的披露要求。例如,对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要求其详细披露环境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以便投资者全面评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规范信息披露的格式和内容,便于投资者理解。监管部门制定统一的信息披露模板,明确各项信息的披露位置和要求,避免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含糊不清或故意误导投资者。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上市公司进行严厉处罚。
加强中介机构监管
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明确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中的“看门人”角色,要求它们勤勉尽责地履行核查、审计、法律意见出具等职能。例如,在企业IPO过程中,保荐机构要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确保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会计师事务所要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严格审计,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律师事务所要对企业的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出具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对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提高其违法成本。一旦发现中介机构存在未履行职责、与发行人合谋造假等行为,监管部门将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业务资格、吊销执业证书等多种处罚措施,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从而促使中介机构提高执业质量,维护资本市场的诚信环境。
严管(严格市场主体管理)
规范大股东和董监高行为
防止大股东违规减持
制定严格的大股东减持规则,限制大股东在特定时期(如公司业绩亏损期间、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期间等)的减持行为,避免大股东通过减持套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例如,要求大股东减持前需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包括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区间、减持价格区间等信息,以便中小股东能够及时作出反应。
加强对大股东减持资金流向的监管,确保减持资金不被用于非法用途。如果发现大股东减持资金用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活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规范董监高履职行为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道德品质。例如,要求董监高候选人不存在证券市场禁入情况、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等。同时,对董监高的日常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如要求董监高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合规意识。
对董监高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管控,防止他们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规定董监高在涉及关联交易决策时必须履行回避程序,并且关联交易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需符合市场公允价格,相关信息需充分披露。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查处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监测和分析。监管部门建立了专门的监控系统,能够实时跟踪证券交易数据,识别交易异常情况,如短期内股价大幅波动且伴随异常的交易量变化等情况,及时发现涉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线索。
对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一旦查实,将给予违法者巨额罚款、市场禁入甚至刑事处罚等。例如,对于操纵股票价格获取非法利益的机构或个人,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数倍于违法所得的罚款,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秩序。
资本市场的“强本强基严监严管”改革有助于提升市场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吸引力,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高效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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