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高等法院的一个陪审团裁定,谷歌公司未经用户许可滥用安卓手机用户数据,需向加州的安卓手机用户支付超过3.146亿美元赔偿金(约合人民币22.8亿元)。相关介绍如下:案件背景:这起集体诉讼可追溯至2019年,原告代表约1400万名加州用户提起诉讼。原告指控谷歌自2014年起在安卓系统中植入隐蔽机制,即使用户未主动使用谷歌服务,设备仍会持续向谷歌服务器发送设备标识符、地理位置、应用使用习惯等敏感信息,用于定向广告等商业用途。谷歌抗辩:谷歌公司辩称,其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中已对数据传输进行了说明,用户已同意相关条款,且没有安卓用户因数据传输而受到损害。谷歌还指出,安卓系统开源架构下,设备制造商对系统定制负有主要责任,用户可通过“谷歌账号设置”管理数据共享范围。判决结果:陪审团驳回了谷歌的论点,认定其行为构成“未经用户有效同意的数据窃取”,且用户无法通过常规设置彻底关闭数据传输。根据判决,赔偿金将按比例分配给201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期间使用安卓设备的加州居民,每位用户预计可获赔约12-15美元。此外,谷歌需在未来5年内每季度向加州司法部长提交数据收集合规报告,并接受第三方审计机构监督。谷歌回应:谷歌公司发言人表示强烈反对这一裁决,称其“误解了对安卓设备安全性、性能和可靠性至关重要的服务”,并宣布将向加州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这是美国首例针对科技巨头“后台数据传输”行为的集体诉讼取得实质性胜利,或引发全球范围内对智能设备数据收集边界的重新审视。此外,另有一项类似的集体诉讼正在圣何塞联邦法院审理,原告代表加州以外美国其他49个州的安卓用户,该诉讼预计将于2026年4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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