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0日,昆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通报了“昆明广播电视台记者采访被打受伤”一事。通报称,8月18日下午,昆明市民吉先生通过昆明市融媒体中心“8099999”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称自己与云南梵高之光软装设计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后,对方屡次拖延工期,经多次沟通催促仍无果,希望8099999栏目出面协调解决。8月19日上午,昆明广播电视台派出记者一行3人在吉先生家中采访时,梵高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夏某某突然情绪激动拍打摄像机。记者表明身份并说明采访流程后,夏某某仍多次拍打摄像机,致使摄像机遮光盖掉落,记者遂报警。在报警过程中,夏某某持续推搡动手,致使摄像机撞击到记者赵某某头部,赵某某手腕也在拉扯过程中受伤。接到报警的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黑林铺派出所民警将现场所有人员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调查,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夏某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元。同时,经调解协商,梵高公司同意承担赔付摄像机遮光盖更换费用850元,赔付受伤记者在医院治疗期间费用及伤情鉴定费(依据发票据实结算),另赔偿记者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20000元。经伤情鉴定,记者赵某某伤势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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